“内外兼修”应对种苗纠纷
沙龙一开始,北京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承泽首先向全场嘉宾复盘了“世农CR301萝卜种子”案件,尤其提醒各位企业家,遇到纠纷要充分运用法律,通过管辖权、证据、事实、相关法律法规上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;同时要与法官在法律上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,与种植户也要进行多方面沟通。
中国种子协会蔬菜种子分会会长许勇直奔主题,说“企业老总应该都遇到过纠纷”。北京中蔬园艺良种研究开发中心总经理刘伟很认同,认为不遇到麻烦就不是种子公司。自己遇到的都是小麻烦,可以灵活处理。很多公司遇到纠纷往往承担不起打官司的人力、财力,觉得正规渠道不合算,不如私下算了,这是悲一种悲哀。
麻烦和纠纷虽然是种子企业的常态,但是如何应对还是有策略的。山东安信种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韩吉书直接面对农户,跟农户打交道更多,每年都会遇到类似纠纷。他认为企业是弱者,要学会保护自己。农户要求赔偿,不一定是因为受到损失,有可能是看到了好处。有些企业对纠纷处理不当,就有可能演变成大事件。身为种子企业,一定要加强制度建设,专门有处理危机的部门。律师、会计等成本的投入是都是企业的必要支出,不考虑这些成本,企业也做不长远。
对于韩吉书的观点,吴承泽很支持。他说在没有发生纠纷前,企业是强势;发生后,企业在压力之下是弱势。出现纠纷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,依靠法律解决问题。
温州市神鹿种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文斌认为,遇到纠纷时,企业要多依靠行业协会和专家。以2000年为例,乐清600亩8424西瓜裂果,农民要求赔偿600万。政府压力很大,起初态度倾向于农民。后来专家组进驻,鉴定结果不是品种问题,而是因为高温下雨导致,最终没有进行赔偿。
更多的嘉宾认为,除了积极获得外部支持,也要自己练好内功。北京世农种苗有限公司南方区经理戴智雁说,作为种子企业,种子质量一定要过硬;二是客户选择很重要,选择好经销商后,一定要经过培训,提高他们的素质,避免处事不当一起的纠纷。
除了“内外兼修”,黄文斌认为媒体的作用也不可或缺,希望农业媒体多宣传正能量,引导社会正确面对此类纠纷。
组建联合测试试验 建立风险体系
种子纠纷频发,蔬菜种企如何才能减少或者规避此类事件的发生?参与讨论的种业人士表示,企业组建联合测试实验,建立风险管控体系十分必要。
试种是品种推广的重要环节,品种试种要保证完全、多点,充分降低推广风险。德州市德高蔬菜种苗研究所董事长栾兆水认为,企业要建立完整的试验体系,品种试种档案应当包括合作社、品种、农户相应的种植数据。
在北京京研益农科技发展中心副总经理丁海凤看来,蔬菜的试种,必须确保五代保持稳定、多区域试验;推广的品种首先企业要完全放心和了解。品种试种还应该寻找更多的示范户,保证数据的准确性。
企业试种品种时如何做到规范?广州亚蔬园艺种苗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绍贤认为,企业需要做到两点:一是量化品种特性,如栽培温度,必须对于详细介绍,把临界温度、适宜栽培温度交代清楚。二是品种示范要备案,试种人的资料、田间图片、相关人士证明等,像选育报告一样,保证绝对地完善,做好真实性证明。
然而,蔬菜种植地域性明显,对于一般企业,全国试验成本太高。“建议企业组建联合测试试验。可以节省时间、能力和成本,也能更快收到回应。” 天津惠尔稼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前程说,中国种子协会蔬菜分会可以发挥自身作用,在各省建立联合试验平台。
这一建议得到了湖南湘研种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刘荣云赞成,“蔬菜种企建立联合测试是一个很好建议,每个企业在不同的地方都有测试平台、试验站,联合起来品种测试将更规范、更灵活。”
品种测试是必备环节,然而销售往往具有利益驱动,很难控制,企业建立风险控制体系也是种业人多次提及的话题。“一个成熟的企业应当建立自己的风险控制体系,重视风险控制。”南宁市桂福园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宋钢说。然而,设有律师顾问的种企不足1%;很多人不重视风险控制,遇到问题只能自己解决,承担后果。
温度敏感的蔬菜品种容易引起纠纷,宋刚建议,蔬菜种企所以在育种方向上应尽量避开温敏型品种,种企而言一定签订购销合同,前提要保证品种经过农户试种,农户非常了解此品种,否则不应该签订合同。
明确品种特性 标签规范化
没有完美无缺的品种,品种瑕疵带来的损失,责任归谁?品种说明究竟如何交代,企业要怎样做才算得上很好完成了品种告知?明确品种实质,规范种子生产经营,谨慎宣传尤为重要。
随着种植户水平的提升,法律制度的完善,市场对于优良品种的需求日益增强。育种研发能力的提高,新品种辈出,品种推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日渐增多。
广东良种引进服务公司副总经理陈本强认为种企要提供优质种子,首先应该明确什么是优质种子;按照标准生产种子必然优质,但是“优质的种子不一定意味着良好的收成”。因此企业在品种推广时切忌夸大宣传,品种说明要符合实际。
福州种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吴元钦提到,目前检查出的问题种子,80%都在出在标签上。品种各项指标标注很有讲究,包装袋上出现的地名、国家名尤其需谨慎,文字不要出现“超大”“非常高”之类等。蔬菜种植要求较高,对于环境尤其敏感,如何准确描述品种特性,写好品种说明成为了企业头疼的问题。
河南欧兰德种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文跃说到,通常企业对于品种的描述应当尽量保守,但是这样又很难全述品种特性。以番茄为例,品种包装袋上的果实重量往往选取普通种植情况下的数据。但是,农户在种植过程中却会出现超出重量区间的情况;农户便会认为包装袋上标注有误,要求赔偿,这一点令不少企业哭笑不得。
种子法的制定,相关规定的完善,种子行业秩序理应越发完善,但是事实却远不如预期的这样。安徽江淮园艺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戴祖云强烈呼吁,不同于大田种子,蔬菜种子杂、类型多样,易产生纠纷,行业建立有序竞争的秩序才能培育做大做强的企业。作为育种家的戴祖云经常面临自己的品种被“偷”的困扰,他认为这一点对育种的健康发展极为不利。“我认为应当建立品种登记制度,并加强亲本保护,同时培养生态育种家应对各地种植生态很熟悉并指导生产。”但是目前没有良好的制度建立,为了保护自己的育种安全,把目光投向了国外。以巴基斯坦为例,气候和甘肃差不多,人、地均便宜,因此戴祖云便选择然而把育种基地转向那里。种子培育变得安全、顺利,但是新品种带回国却很困难,他也呼吁改进相应的管理措施。
北京市丰台区种子协会会长冯宝金说到,现在种子法修订正在进行中,需要考虑的是企业要规范操作,同时其经营应得到保护。福州地区检疫证套牌很常见,但是,有联网数据支持,问题品种很容易发现。吴元钦认为种企不应有侥幸心理,打擦边球。李文跃提出,种业人对法律的呼唤好说难做,穷尽人力、物力、财力都不可能把法律风险规避掉,主要原因是“立法严格,选择性执法、违法普遍”。
促进种业发展,健全种子制度,每个行业人都要尽一份力。别人出事了不能看笑话,要以行业集体的名义率先发声建言,集体讨论的看法会对行业产生积极有利的作用。
嘉宾风采